各单位:
接财务处通知,按照审计对财务管理的要求,所有学校采购的项目必须由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自即日起,原由资产管理处委托各单位进行项目验收仍改为一律由申请单位或负责单位提出验收申请,资产管理处安排、组织验收。货物类项目验收时间为货物到校并且已调试能正常使用;工程类项目为工程竣工并能正常投入使用;服务类项目为资产管理处安排对整个服务过程进行随机抽检、验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否则,自行协调解决款项支付问题。
未经学校公开采购的项目资产管理处不再负责办理支付手续,一律由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到财务处办理支付手续。
(学校公开采购是指经政府网上商城、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等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
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