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7号)和省教育厅的安排,为做好公司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选派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公司2名国内访问学者人选。
三、资助经费
教育部、省教育厅分别提供一定比例资助经费。
四、推荐办法
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校评选的办法,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人选再联系教育部规定范围内的接受院校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填报相关表格,同时填报网上申报系统,最后由人事处将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5月13日下午16:00前将书面推荐意见(含人选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人事处B311室。学校评选的推荐人选报送材料及时间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