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分垃圾需清运出校园,现以询价方式选择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能承担民事责任;
二、需清运出校园的垃圾主要是科技大楼西南角的建筑垃圾和实验楼已拆除的旧通风管道;
三、中标人要严格按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将清运出的垃圾倾倒到指定地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中标人承担;
四、现场勘察时间:2015年5月25日上午9点30分;
五、报价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5日上午10点;
六、中标人须在2015年5月27日前完成垃圾清运任务。
联系人:郭金钟 3196076
资产管理处
201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