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好省高校工委《关于开展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省属成人高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学校召开了专门会议,根据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清理办公用房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去年学校对办公用房的整改标准和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核查,凡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按要求整改;
2、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管理办公用房管理、核查,确保无超标现象;
3、由于学校用房调整等原因,确需增加或调整用房的单位,请提交申请,报学校审批;
4、凡超标使用的办公用房必须于6月20日前整改到位,并将空房交学校管理;
5、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此次清查的责任人。
资产管理处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