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分工会:
为保证第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大会秘书处的统一安排,请代表团团长、分工会主席通知本选举单位安排一名代表于3月16下午3:30准时到上次讨论地点领取会议材料。各位代表要提前安排好工作,集中精力参加会议,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书面报大会秘书处。
代表团报到、讨论地点
代表团
| 分工会名称
| 代表报到、讨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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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表团
| 办公室、 组织部、数学系、化学与化工系、 生命科学与工程系、 社会科学部
| 生物系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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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表团
| 人事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物理与信息工程系、中文系、 计算机科学系、附高、附中、附小、二附小
| 物理与信息工程系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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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表团
| 科研处、后勤处、安全保卫处、基建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外国语系、大学外语教育部、图书馆、学报编辑部
| 化学与化工系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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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代表团
| 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处、 教育系、 继续教育学院、 初等教育学院
| 教育系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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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代表团
| 宣传部(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 资产管理处、工会、 经济管理系 、文化传播系、 信息管理中心、
学前教育学院
| 计算机科学系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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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代表团
| 纪委、员工工作处、团委
美术系、音乐系、体育系
| 中文系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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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学系会议室为主席团讨论地点
大会秘书处
2016年3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