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核实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准确掌握办公用房的数量,请按照去年学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时核定的标准填写附表(见附件),填写时不得私自变更去年学校审批的数量及位置。将表格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后,请于4月19日下午4点前交资产管理处(在行政楼办公的单位交学校办公室A207室)。
资产管理处
2016年4月18日
附件:
办公用房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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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办理交通服务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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