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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10-09  信息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

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6﹞72号),定于2016年9月—12月开展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山东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公室也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参加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现将公司组织参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学习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

二、竞赛内容

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16年新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

三、参赛方式

网站答题、微信答题两种方式均可参赛。

四、竞赛时间及安排

2016年10月为网站竞赛期。2016年10月—12月为微信公众号竞赛期,每月一期。竞赛规则将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等百家网站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竞赛办法

1.网站参赛

2016年10月31日前,网友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等百家网站的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网友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10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网友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答题正确率达到100%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

2.微信参赛

2016年12月前,网友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参加每期竞赛活动。每月1—20日为答题期,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网友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月答对15题即可参加抽奖。

六、工作要求

“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广泛动员,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充分发挥竞赛活动在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积极作用,为“七五”普法规划启动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作出新贡献。

竞赛活动相关要求详见:http://www.legalinfo.gov.cn/index/content/2016-08/12/content_6760505.htm?node=74759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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