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济宁宏大工程服务社的处罚通报
为解决临时办公用纸问题,3月16日资产管理处进行了集中采购,济宁宏大工程服务社以最低价格中标,中标品牌为“威尔”牌。但在供货中,未经资产管理处同意擅自更换品牌,将“威尔”牌变为“酷印”牌,提供给使用单位。济宁宏大工程服务社严重违背了诚信原则,造成了恶劣影响,根据《betway必威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给予济宁宏大工程服务社以下处罚:
1、取消济宁宏大工程服务社中标资格;
2、济宁宏大工程服务社无条件收回提供的“酷印”牌办公用纸,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济宁宏大工程服务社承担;
3、三年内,禁止济宁宏大工程服务社进入公司参与任何招投标活动。
资产管理处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