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教职工:
根据2017年4月5日全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公司2017年科研设备的采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7年的科研设备采购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通过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
2、凡有科研专项经费,2017年欲采购科研设备的单位及个人请于2017年4月12日前将采购预算报财务处,同时将采购计划报资产管理处;
3、2017年没有采购计划及预算的,学校不安排采购;
4、由于此次需要向省级主管部分申请追加科研设备采购预算,请有采购需求的单位及个人及时上报,过时学校不再接受。
联系人:郭文华 3196070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