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全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6-07  信息来源:安全保卫处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6 月份在全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围绕“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主题,结合《关于做好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济院政字〔2017〕45号)要求,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促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全员意识、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17年 6 月 1 日——30 日。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典型经验观摩、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

(二)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在巩固“大排查 、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做好“回头看”工作,学校将组织督导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组织广大师生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事故案例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责任落实、完善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围绕汛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口密集场所逃生等内容,强化火灾、洪水、交通事故、地震、恐怖袭击、踩踏等的疏散、防护演练,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等给师生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危害。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救援实战演练,普及应急常识,检验协调配合能力,增强师生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校园网络、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校规校纪、安全科普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师生关心的安全问题;大力开展安全文化进班级、进宿舍、进课堂、进实验室、进校园活动,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活动。把安全文化建设贯穿于校园文化建设始终,使之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举办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征集展示、“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系列线上宣传教育活动(全国安全月活动官网:http:/www.anquanyue.org.cn/)。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创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全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和宣传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对此次“安

全生产月”活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精心策划,狠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扩大覆盖面。

(三)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把活动和日常安全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以活动促安全,以活动促工作,形成向心合力,强化安全意识,促进各项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的落实,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 6 月 30 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和做法(电子文本)报安全保卫处。联系人:上官福战,联系电话:3196118,邮箱:sgfz80401@163.com

Copyright (c)  betway·必威西蒙体育|官方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     
  鲁公安网备 37088102000136号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新区杏坛路1号    联系电话:0537-3196001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