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公司2016年11月新提任的正、副处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全面了解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试用期内干部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程序
(一)撰写个人总结。考核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结合本职岗位,认真总结试用期以来的工作情况,撰写试用期述职述廉报告,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同时,填写《公司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至jnxyzzb@126.com)。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召开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会,考核对象在会上作述职述廉报告(时间在10分钟以内),与会人员根据考核对象的述职述廉和平时了解的情况,对其试用期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参加测评人员范围:学校领导;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全体人员。
(三)个别谈话。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广泛征求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管理骨干、业务骨干对考核对象的意见和评价。具体人数由考核组与所在部门单位商定,以能够全面、真实了解情况为原则。
(四)综合评价。在综合考核对象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结果、个别谈话情况的基础上,考核组向公司党委组织部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五)确定结果。公司党委组织部汇总各考核组初步考核意见,结合2016年度考核结果,研究决定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
四、考核时间
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具体时间由考核组与所在部门单位商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党委组织部下发正式任职通知,任职时间从试任职时间计算。经考核不合格者,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六、组织领导
新提任的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七、工作要求
1.考核对象要认真对待试用期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2.参加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人员,对考核对象试用期间的履职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3.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严守组织工作纪律。
附: 公司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