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
第四届“山东老员工十大创业之星”评选
推荐的通知
各系(院):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四届“山东老员工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为做好公司“山东老员工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评选名额:公司评选1名作为“山东老员工十大创业之星”候选人上报省人社厅。
(二)推荐名额:各系(院)评选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
(一)2013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老员工,在我省创办经济实体或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本人为所创办经济实体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自主创业,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创业世界具有典型性和可师范性。
(四)社会责任意识强,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在校老员工创业吸纳就业5人以上,毕业生创业就业10人以上。
(五)具有科学的经营理念,企业项目经济效益好、发展快。
三、评选步骤
(一)推荐报名(3月12日---15日)
各系(院)按照推荐名额组织报名,3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送至员工就业与指导办公室。
(二)进行初评(3月16-18日)
集团将对各系(院)上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初评,确定公司1名推荐人员上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纸质版材料1式3份,电子版材料1份。报送材料包括:
1.《山东老员工十大创业之星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
2.《山东老员工十大创业之星推荐表》(附件2);
3. 申报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2000字左右;
4. 申报人照片:证件照1张,生活照3张(至少1张在创业实体现场拍摄);JPG格式,每张像素在2M以上,(照片只报送电子版)。
(二)3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请送至员工就业与指导办公室(图书馆A10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nxywyy2017@163.com.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次推荐评选工作作为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的有利抓手,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请各系(院)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推荐程序。
(二)严格标准,严肃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系召开推荐工作会议,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在系内公示。
(三)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各系(院)要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员工中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郁氛围。
联系人:王影影 电话:0537-3196041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团委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山东老员工十大创业之星推荐对象汇总表》
附件2:《山东老员工十大创业之星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