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的通知
各系(院):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经山东省教育厅研究决定,拟调整充实山东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面向全省高校和社会各界征集遴选第二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根据山东省员工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关于征集遴选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的通知》(鲁教就创中心[2018]6号)的要求,公司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人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导师类型
导师类型分为创新教育导师、创业教育导师、学科专业导师三类,每位教师限报其中一类。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表达能力。
2.有奉献精神,愿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付出时间和精力。
3.有较强的原则性,遵守组织纪律,作风公道正派。
4.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层以上行政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二)类型条件
1.创新教育导师,须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获发明专利授权或科技奖励,发表专业领域创新成果论文或专著、指导员工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等;有指导老员工创新活动经验。
2.创业教育导师,须有自主创业经验或2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熟悉产业政策、企业经营和市场规则;有指导老员工创业活动经验。
3.学科专业导师,须有一定学科理论水平或技术研发服务能力,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取得重要技术研发成果。有较强专业教学能力,在同类学科专业中,有一定学术地位和影响。
三、导师工作职责
(一)参加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和咨询活动。
(二)参加全省老员工创新创业类竞赛评审活动。
(三)参加全省示范性创新创业教育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公司产品名师、老员工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等项目遴选或评审活动。
(四)参加全省创新创业教育宣讲和团队培训活动。
(五)参加全省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写活动。
(六)参加全省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和调研活动。
(七)完成委托办理的其他任务。
四、导师管理
(一)导师聘任。入选导师聘期2年。省教育厅颁发电子聘书,通过"山东员工就业创业教育导师库系统"进行电子聘书的查询、下载、打印。
(二)导师考核。入选导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由导师本人通过系统填写年度工作情况,由学校考核。对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更新,由各高校提出增补、变动意见,期满通过考核者续聘。
(三)导师共享。导师信息除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外,其余信息通过系统公开,供高校查询使用。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公司产品或项目评审等需要,遴选、聘请、聘任导师从事本校创新创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报酬。鼓励和支持校际之间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处室、单位之间的资源共建共享。
(四)参加全国导师库建设。教育部将建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人才库。将从省导师库中遴选优秀导师推荐申报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人才库。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的申报主体为各高校,由高校择优申报,可以是在职教师,也可以是离退休教师或校外聘任导师。鼓励校外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技能大师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积极参与。在职教师只能通过所在学校申报;离退休教师或校外聘任导师可以通过聘任学校申报,但每位导师只能通过1所高校申报,并由申报高校进行后续考核。
(二)申报流程
1.系部推荐
请推荐的导师本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各系负责汇总并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表和汇总表各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5月11日前送至员工就业指导办公室(图书馆A10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nxywyy2017@163.com。
2.集团上报
全省本次征集遴选导师数量为1000名。公司可申报10名,其中,创新教育导师和学科专业导师各3名,创业教育导师4名。应尽可能涵盖不同学科、专业、类别。创业教育导师中,校外导师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学校将汇总各系推荐的创新创业导师人选,并按照规定的推荐名额遴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同时将推选结果上报省厅。
联系人:王影影
联系电话:0537-3196041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