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员工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指导纲要研究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 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3 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构建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体系,发挥创新创业就业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山东省员工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指导纲要研究的通知》(鲁教就创中心〔2018〕7 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组织申报。
《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八份)由部门、单位汇总后于 5 月21日前送至员工就业指导办公室(图书馆A109),并将电子版发至jnxywyy2017@163.com。
联系人:王影影 联系电话:3196041
教务处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