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济宁市教育局总督学宋培华带领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二督查组督查公司安全工作。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吕灵昌,公司党委副书记李志红出席检查活动。疫处办、员工工作处(武装部)、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安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陪同检查。
督查组兵分四路,对学校餐饮安全、饮水安全、疫情防控、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校园安防及周边环境安全、通勤班车安全、安全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外包服务等逐项进行检查。督查以实地查看和查阅档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宋培华强调,学校安全责任重大,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督导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结束后,要形成问题清单,实行督查人员、学校负责人“双签字”责任制。
吕灵昌对督查组的指导表示感谢,表示学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改学校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安全。
(撰稿:李和平 摄影:曹众 审核:孙辉 责编: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