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理论人才在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的作用,省委宣传部决定继续实施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对工程入选人员进行调整补充。根据省委宣传部和省委高校工委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研究的人员,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人员,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人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和管理人员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推荐方式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通知,公司可以推荐3名人选,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人员情况,推荐1 — 3名人选,学校组织评审后上报省委高校工委,省委高校工委将根据高校“百人工程”择优报送省委宣传部。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推荐表》,并于4月2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行政办公楼A405房间),《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jnxywjy@163.com 联系电话:3196028
党委宣传部
2015年4月10日